雷暴最常在春、夏間發生。每年四月至九月期間,香港平均每
月約有五日有雷暴。
雷暴是強烈而危險的局部地區自然現象,不一定帶來大雨,但
行雷通常都會閃電,可能破壞電力設備、引起火警及使人觸電
死亡。雷暴更會帶來猛烈陣風,有可能使不少船隻被風吹翻的
。
在一些合適的情況下,雷暴會引起水龍捲,中心的風力尤為強
勁。雷暴也可能帶來冰雹。不過,冰雹稒水龍捲在香港都不常
見。
雷暴警告旨在預告雷暴有可能在短時間內(四小時或以下)影
響香港境內任何地方。無論影響範圍廣泛或局部,警告亦會發
出。如雷暴有可能維持一段時間或影響境內其他地區,雷暴警
告的有效時間會被延長。
注意事項:
- 市民應留意雷暴,並採取必須的預防措施。
- 工程師、承建商或其他可能因雷暴而蒙受損失的人士及
有關政府部門與機構應採取相應行動。
- 市民應留意電台或電視台有關天氣的最新報告。
-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觸摸天線、水管、鐵絲網等金屬裝
置。
- 應留在室內;不要在高空或空礦地方逗留,並遠離可能
遭雷電閃擊的大樹或發射塔。
- 正在游泳或進行水上活動的人士廘即上岸,找地方躲避
。
- 駕車人士如駛經快速公路或天橋,應提防陣風。
- 海上的細小船隻須提防狂風或水龍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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